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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沈年恋爱的第十年,我们终于在a市拥有了自己的一个小家。
搬出潮湿阴暗的地下室时,沈年第一次和我提了分手。
“梁穗,你太无趣了,和你谈恋爱一点意思也没有,要是你能有小月一半温柔有趣,我们也不会走到这个地步。”
小月是沈年藏在心底多年爱而不得的白月光,前些日子刚刚回国,沈年就迫不及待地要和我分手想给小月腾位置。
我点点头,接过了他手中的行李箱,头也不回地就和他说了再见。
他以为我会后悔,像丧家之犬一样祈求他的垂怜,可是在收到我的死讯之后,他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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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到小月又怎么样?就算我和梁穗分手了,只要我勾勾手指,她还不是和丧家之犬一样摇着尾巴又来了。”
“你知道的,她从小无父无母,身边最熟悉的人就是我了,我不信,除了我,她还能去找别人。”
“有什么不道德的,小月论家世论相貌,哪一点不在她之上,像她这样无趣的女人,我早该分手了。”
“她有钱呗,不然哪能全款拿下那套房子,按她的性格就算和我分手了也会把房子留给我的,你操心啥。”
“她睡着了啊,我看她睡前吃了安眠药的,听不见,放心。”
......
沈年又开始打电话了。
他不知道,地下室隔音不好,安眠药的药效对我来说几乎微乎其微,他每次自以为是的对话,都能穿透薄薄的墙壁击溃我的耳膜。
震耳发聩。
我无暇去想他的谈话内容,从床头抽了一张抽纸掩住口鼻,猩红的血液瞬间染红了纯白的纸张,在昏黄的电子荧幕光下其实照的不是很真切。
这个月第十次了,我咽下口中的腥甜,努力想要支起身来,借着微弱的光去够床头柜里存放的药瓶,刚摸到还没来得及拧开,刺眼的光倒映在我的眼底,是沈年回来了。
他似乎没想到我醒了,动作也有些局促,但由于强光的原因,我的眼睛出现了短暂的失明,所以只能模模糊糊的看到他手足无措的轮廓,连他的五官都没法辨得清晰。
“沈年,”我装作若无其...